读者您好请在阅读前,先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将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内容今天看见一则有趣的视频讲解,说一位老大爷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被交警罚款50元,再交了罚款后老大爷反问交警一句:你为什么不戴头盔。
可以说,从今天开始,全国统一的,针对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有着比以前更加完善的管理规定。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奇葩的事件,在浙江宁波,交警在路口拦下一辆想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男子,男子诉说自己是外地人不太懂,既然不能骑,那我就扛过去吧。
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要罚款70元?交警违规收取罚款?这是真的吗?查!然而,调查结果竟是大反转……近日,武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有民警在武城县四女寺镇白庄桥劝导未佩戴头盔情况时,违规要求群众缴纳70元罚款。接到该举报后,武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
9月1日起,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开罚:首次20元,第二次50元。日前,随着扬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针对电动车的常见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
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管理办法不仅涵盖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等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各个环节,还对此前大家关注度较高的“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等安全防护方面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既为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常态长效治理创造了法律条件,也大大推进了“一盔一带”的行动力度。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牡丹区交警在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启用路口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
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提高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性最大限度减轻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从即日起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依法予以50元罚款驾驶两轮、三轮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另有处理“套餐”↓↓↓套餐一:现场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5次;套餐二: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