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3月12日,在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的推动下,我党在新莱蒙边组织黄庄抗日武装起义,建立了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第十二中队,这是中共山东省委、八路军四支队在沂蒙山区领导的第一支抗日武装,也是沂蒙山革命根据地创建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
对于建立地方抗日武装,七七事变的第二天,中共中央书记处就发出了《中央关于卢沟桥事变后华北工作方针问题给北方局的指示》,指出:“立即在平绥、平津以东地区开始着手组织抗日义勇军准备进行艰苦的游击战争,在平汉线、津浦线亦应装备组织义勇军,注意与各界爱国分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