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老百姓关注的人防地下车位产权归属问题在该办法中也得到了明确。那么,该办法的出台还会对老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1、浙江省明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有何意义?
原标题:杭州上线“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公证+互联网”预防减少车位使用权纠纷□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吴攸 华淑茵“早该推出这样的平台,之前我们买的老小区车位,购买凭证弄丢后造成了很大麻烦,现在有了这个备案,再也不用担心无法证明了。
2020年7月29日,鹿城区政府制定发布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与产权登记办法的通知》,现将《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一、出台政策的背景依据和目的。
目前法院的主流裁判观点是“回避人防车位权属问题,只认定开发商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无论哪种裁判观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认为开发商对人防车位有使用收益权,并认可租赁、有偿使用、使用权转让等处分方式。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金添 张榕靖5月28日上午,宁波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暨人防工程经营管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本次活动标志着宁波作为全省人防工程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在创新市场化经营模式上迈出坚实一步。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徐淑竞近年来,由于国内很多城市的地下车位没有确权,业主买了车位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导致了层出不穷的纠纷。比如去年深圳一女业主购买的停车位长期被邻居霸占,由于没有相应的凭证,业主很难维权,最后业主不得不祭出“50辆宾利堵车位”,引发全国热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原则性规定,区分车位类别界定其法律性质和产权归属,地面车位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地下人防车位本质属性为国家战备设施,应当归国家所有,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