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网《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明年元旦起施行——七类房屋不得出租台海网12月22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为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泉州市近日出台《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明晰房屋租赁行为各方的权利义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吸引集聚人才作用,为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泉州市近日出台《泉州市级人才公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
5月5日起,鲤城区全面推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市民在属地街道办事处即可办理房源登记和网签备案两项业务。鲤城区住建局依托省市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泉州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权限下放,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登记备案受理和初审业务,区住建局则负责终审及备案证明出具。
为规范中心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下称“保租房”)分配管理,日前,泉州市住建局正式发布《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细则》,明确申请对象标准、审核流程及配租规则。该细则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东南网9月3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发展保租房的市、县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
泉州网11月6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吴宝玲)近日,市公安局推出新惠民举措:只要在泉州市租赁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落户。较之前的租户落户规定,新规取消了“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满两年”的限制。
泉州市区保租房分配细则自4月1日起施行保租房主要保障中心市区无房青年人、新市民和政府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分配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泉州市实际,制
【1】郑州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超市场90% 8月20日,郑州市正式出台《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人才公寓)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产权单位或运营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细则》近日出台,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细则》适用于中心市区内面向社会供应的保租房,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止。
泉州网11月2日讯(记者傅恒 通讯员吴宝玲)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获悉,市公安局推出新的惠民举措,只要在泉州市租赁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落户。
《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明年元旦起施行——七类房屋不得出租为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泉州市近日出台《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明晰房屋租赁行为各方的权利义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泉州网5月15日讯 (融媒体记者张素萍)13日,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致古城商铺业主、经营者的一封信》,提醒古城商铺业主、经营者规范签订租赁合同,及时向属地街道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评估租金标准,租赁双方防范二房东“爆仓”“跑路”遭受损失。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出台《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分配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泉州网1月13日讯近日,多位市民致电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丰泽区浦西央街周边的御淮华庭、草埕花园、御殿花园、浦西花园等小区部分业主和二房东将房屋改造成群租房,导致治安、卫生、噪声等问题,影响左邻右舍正常生活,同时也增加了小区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