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政:2000年的市建一公司经济适用房出卖,买卖双方应缴纳哪些费用?10月23日大庆市税务局回复:首先,经济适用房需要到建设大厦查看是否需要补缴土地收益金。如需要补缴土地收益金,税务部门将额外按照补缴金额的5%征收契税。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针对有媒体关于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将发生调整的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将发生调整,并预测政策将限定政府优先回购和交易对象必须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导致大量经适房家庭纷纷排队办理转商手。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周绮芃7月26日,据财经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对于买卖房产或出租提出了多项减免。其中,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已购公房、解困工程房、安居工程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首次交易,缴纳计税价*1%;3、契税:买方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按照计税价*1%,面积>90,按照计税价*1.5%买方家庭第二套房,面积≤90平,按照计税价*1%,面积>90,按照计税价*2%买方家庭第三套及
最近两年北京市政府对历史遗留的房产证问题进行了清理,对于不是业主的原因而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情况,验收不合格的要求按要求整改,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实事求是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事涉业主们都拿到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