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齐旻 通讯员 孙刚 即时播报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根据指标使用情况统计,2月首期产生的增量指标因未及时使用而造成失效的共计375个,其中个人普通车摇号指标182个。据悉,失效的指标已纳入10月指标数量继续配置。
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研究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补充措施》。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措施如下↓一、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2021年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
2月25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关于对《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 每年增投3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 每年增投5万个以阶梯摇号方式配置的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 放宽单位、个人增量指标申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拉动汽车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临时调整我市2022年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即在今年原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基础上,增投3.5万个增量指标,原则上平均配置到2022年6月-12月,每月增加配置5000个指标。
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2022年内定向增加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
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津交规〔2024〕1号),年内面向久摇不中市民定向投放1万个个人阶梯摇号指标,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25期以上(含25期)的“未中签”市民可参与指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