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张志军于2019年1月杀害女婿邹鹏及其父母三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害方近亲近期向法院申请再审,引发舆论关注。
一、刑事审判监督的内容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监督,从程序上看,包括对一审、二审、再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从案件性质看,不仅包括公诉案件,而且包括对自诉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
是指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