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婧 上海报道监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2024年5月15日,为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消费金融公司出资人的门槛进行了提升、同时新增了多项监管指标,并首次提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
潮新闻 特约评论员 柯锦雄图源 视觉中国近期,有媒体记者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随机入职了四家催收公司,从面试、培训到上岗全程记录真实的催收行业生态。暗访中发现在上述公司在催收实操中存在不少乱象,有的甚至触及法律底线。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天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进行规范,加强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媒体报道,有记者入职催收公司“卧底”暗访,发现部分催收公司在催收实操中存在不少乱象,有的甚至触及法律底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6550家,实收资本8226亿元,贷款余额8431亿元。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燕)2月8日,记者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获悉,《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省内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5月15日,南都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该《指引》依据《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研制,已于4月17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金融管理部门。
感谢朋友赏光,让我们在评论区相聚,期待您的点赞、评论,祝您龙年大吉、龙行龘龘、万事如意!看到这个消息真是吃惊啊,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指引出炉:催收机构不应向联系人催收双方没有约定催收时间的下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
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周刊消息,每日电话催收不能超过3次,每天晚上10点以后不能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5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实操层面对催收行为和催收行业提出诸多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正是“催收国标”的前奏。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制度,规范贷款催收的程序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