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规定,让摆地摊了,创城不作考核指标。中央文明办27日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潍坊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审慎包容监管,及时整改问题,做到柔情执法、温情执法,以劝导为主,教育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便民摊点群经营,广泛争取市民理解与支持,但对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且不听劝导的业户坚持依法处理,努力求得民生就业与市容秩序的最大公约数,力争做到
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8日讯记者从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便民潮汐摊区经营管理秩序,解决群众就业、生活、消费需求,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济宁市2
收到留言后,聊城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回复:经调查,网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于3月8日起,对鱼邱湖街道学道路东段划为禁止摆摊地段,相邻小区的人车通行实行错峰管理,早、中、晚学生上下学三个阶段内,从学道路南段通行,确保学生安全。
6月2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济南市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九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相关同志介绍济南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并发布《关于推动济南夜间经济提质升级 打造“夜泉城”2.0版的若干措施》。
8日,济南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指导意见,推动济南夜经济有序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城市治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扩消费、强投资、稳外贸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促进济南市夜间经济发展,助力经济回暖,增加就业
作者:冯海宁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喊”商户店外摆摊,引发网友关注。1月18日,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并不是该县第一次实行临时外摆,临时外摆主要为了方便市民购物,同时促进商户营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常学艺 刘超“只要不影响交通,您在门头前安心摆摊就行了”“多摆摊多挣钱,祝你们生意兴隆”……新春将至,德州市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出了一项暖心举措——允许商户在遵守“门前五包”规定的前提下,于店外摆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