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其他通勤工具电动自行车具有灵活、便捷、环保等优势已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可能大家不知道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极易发生“鬼探头”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通过人行横道风险提示1、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容易与行人发生碰
来源:台海网◆这条斑马线处于下坡路段,没有交通信号灯,而且所在道路车流密集,车速较快台海网8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朱黄郑丽金 文/图)短短一个月内,枋湖北二路与梧桐路交叉路口,电动自行车发生了4起事故,引起周边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的高度关注。
为抢时间、图方便过路口时不走斑马线、随意斜穿等事故发生了才后悔不已2月5日8时40分许,雷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丽景北街与国商南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时,不顾信号灯,向路口东北角斜穿过去,不料与右转弯的郑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电动车过马路的正确姿势是下车推行。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多少人做到了文明过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