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据了解,为保障纳税人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可以通过该功能将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2年。
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答复《中国经营报》记者时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12月1日正式开始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功能将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2年。
开学季来了,市税务局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个人所得税中与子女教育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指南,一起来看下↓子女6月份高中毕业,9月份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申税小微,我家孩子今年上半年刚满3岁,个税App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还没采集,还可以享受吗?您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为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相应修订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近日,部分纳税人发现自己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超额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别着急!申税小微整理了大家关心的热点问答和具体操作方法,一起来看看吧!问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超额了是怎么回事?
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于本月1日开始,将于31日截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种类?如何进行确认操作?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国家税务总局10月15日发布近年来的个税申报数据,结果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