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客户调查的要点一、客户提供贷款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客户申请书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客户是否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
《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的五十个有效辩护要点》系该系列的第一篇文章,费时两个月完成。本文在前期就这两个罪中诈骗行为具体类型和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依据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威科先行网上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公示的234份骗取贷款罪判决书和304份不起诉决定书,2020年1月1日以来公示的436件贷款诈骗罪判决书和171件不起诉决定书,就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裁判中得到确认的有效辩护要点,做一梳理,以为刑事辩护工作提供参考。
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前,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发放贷款本身是一项需要慎之又慎的决策,一旦贷款贷出去了,就很难回头了,贷前调查是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信贷业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调查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对贷款的安全性意义重大。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建专班、北海新区建设局,各农商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浙10刑终317号刑事判决书,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柯嘉奇在担任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七部总经理期间,在办理借款人申请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过程中,对于胡某、管某等4人介绍的49名借款人使用虚假贷款资料,虚构借款用途,向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违反有关信贷管理法律规定,未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资信及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发放贷款49笔,共计1930万元,导致该1930万元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