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刘殿章 通讯员 马风斐 滨州报道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3月18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被列入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62家企业,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填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主体有效履行信息披露责任,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环境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精心组织,强化企业开展信息披露的行动自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闫文文 济宁报道2月1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及辖区内400余家企业集中参加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视频培训会,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法定义务。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推进企业落实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强化污染者责任意识、推动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统筹谋划、提前推进、通力合作,有序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截至3月15日,企业已全部完成2023年环境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我市纳入2024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名单的529家企业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2024年度环境信息。
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全面反映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情况,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来源:济宁生态环境】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环保和法律问题,树立企业环保法治观念,增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1月1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2025年首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暨“济宁市助企环保法律服务团”活动。
12月26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据不完全统计,重点用能省属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年均节约能源约20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40万吨,节能降碳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