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出台《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从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26条具体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江苏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来源:南京日报 一系列新规2月起实施其中不少市民关心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各类假期南京将于2月10日起施行新规近日,我市审议并通过《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工萱 记者 李楠)3 月 3 日,江苏省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提出 " 依法延长产假,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指出,产假制度是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制度,女职工生育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还有权享受地方规定的延长产假。
2025年新版病、事、婚、产等各类假期规定及待遇依据汇总一、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好消息啊好消息!!!这图已经无法表达小编此刻的兴奋啊~好吧,好吧冷静一下说正事!江苏计生新政明起(31日)实施 婚假13天 产假128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天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57票通过(出席人员59人),3月3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