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提示函提醒,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3月6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其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引发关注。10日,这一话题冲上热搜。提示函提醒:禁止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
3月8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提示函提醒,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并要求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这一提示函剑指招聘中歧视女性、侵害女性合法权益等不良现象。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是对已有法律的强调,具有从“纸面提醒”到“实质推动”的作用。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关注、关心、关切……在“代表委员通道”集体采访现场,在代表团组的热烈讨论里,“民营经济”成为2025年全国两会的高频热词。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青海省总工会、广东深圳市总工会纷纷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其中均提到,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文 | 静子“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近日,湖南省总工会、深圳市总工会等陆续发布关于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就禁止职场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提出多项明确要求,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来源:【湖南日报】不得限定性别或优先男性,禁问女性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女职工入职体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辞退女职工时,提前通知工会并说明理由……3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总工会获悉,湖南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向各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郑重提醒(
□黄爱琳(西南科技大学)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提示函提醒,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近日,广东深圳市总工会、湖南省总工会、青海省总工会纷纷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文中均提到,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三八”妇女节过后,湖南省总工会发布的一则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受到外界关注,其中就禁止职场性别歧视提出多项要求。据悉,国内多地工会等劳动权益保障部门也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发布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文中提到,不得限定男性优先或拒绝录用女性,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示函》要求:一、依法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青海省总工会、广东深圳市总工会纷纷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其中均提到,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