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军队人员在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个人支配的时间,可以使用手机,可以通过个人移动终端或者军营网吧使用互联网。
近日,各新闻媒体报道,某部队士兵通过APP软件私自购买二手手机,多次在训练执勤期间使用未经审批的“账外机”,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多次向家人和朋友谈论军事秘密,发送涉军照片,在手游平台暴露军人身份,造成失涉密问题,受到降衔处分,提前退出现役。
随着军队新的管理矛盾上升,特别是信息化、智能化的互联网时代,人人离不开手机的年代,部队在手机使用上也有了一定的改变,现在参军入伍的士兵不仅可以携带手机,而且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打电话、聊天等,比我们想象中的要更加人性化。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虽然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军队、机关等部门的内部网络是一律使用国产设备的,甚至有的涉及机密的部门,工作人员在上班时是不能携带自己的手机的,手机要交由外面的警卫室统一保管。
点击上方“人民武警”可订阅哦!2015年7月,原四总部颁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原总参军务部、原总政组织部领导就贯彻落实《规定》答记者问中指出:当今社会,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使用手机网络已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