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哈啰电动车关联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委托生产的多款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罚款18.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万余元及不合格产品。
央广网记者从信用中国网站获悉,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的违法事实:该公司通过车行墙面、墙体灯箱以及店内销售的电动车附带使用说明书里宣传“哈啰超4亿粉丝推荐”等内容,将使用“哈啰出行”APP用户人数认定为推荐人数,并在特定场合进行宣传,误导购买哈啰电动车的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哈啰电动车有超4亿人购买、使用并推荐。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哈啰关联公司宣称“超4亿粉丝推荐”被罚一事,引发热议。哈啰电动车基于哈啰App当时的注册用户数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哈啰总注册用户达到5.14亿,超4亿用户推荐使用哈啰”等相关内容,于2021年中旬起在部分哈啰电动车门店的宣传物料上使用了该用语。
哈啰出行执行总裁李开逐在公开信中表示,去年是哈啰出行人员增长最多的一年,组织效率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公司更加注重绩效管理,通过严格的271考核机制,奖优罚劣,优秀的人会有更多的回报和机会,10%低绩效的同学也需要及时改进,改进情况不太好的有面临淘汰的可能。
2月20日,根据哈啰廉正审计部发布的反舞弊通报,2023年,哈哕廉正处理有效线索43条,完成普通案件调查43起,已办结违规案件37件,并处理违规员工33人,其中一类违规30人,二类违规2人,三类违规1人,处罚违规合作商4家。全年受理礼品收受、利益冲突及业务招待申报430次。
近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哈啰电动车关联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委托生产的多款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罚款18.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万余元及不合格产品。
近日,有深圳乘客向《正在新闻》反映,在哈啰顺风车打车,错把目的地“广东上沟村”写成“山东上沟村”。车辆实际到达“广东上沟村”,车费却是去往“山东上沟村”的3600多元“天价路费”。订单结束后,司机提现车费,平台、乘客均无法与其联系到。
记者从哈啰租车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租车行业服务水平,约束、治理租车行业商户侧不良行为,哈啰租车近期推出一系列管理创新举措,除推出“神秘顾客”制度外,还将首次设定租车行业“红黑榜”,帮助用户在租车过程中避雷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