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王大与王二系同胞兄弟关系,1982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二人与其父母共为一户。1995年王大将户口迁出,转为城镇居民。1999年,其父母因病去世。2019年,王家承包土地被依法征占,王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后,领取了征地补偿款七十万余元。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部门未及时或拒绝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起诉的,应由过半数的村民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提起诉讼。
近期,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规范征地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一是明确征地补偿资金范围。征地补偿资金是指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二是明确征地补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
前几天,听老家一个亲戚告诉我,国家修的一条公路要从我们村经过,有几家村民的一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在分配补偿费的时候,有一户村民和征收人员以及村委会干部吵起来,原因是征收补偿方案上说,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他认为应该归自己所有,因为被征收的土地是他家的承包地,土地补偿费为什么归村集体所有?
而在司法实践上,也尚未理顺旧规与新法的关系,往往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物权法》出台之前的规定,否认承包人对土地补偿费的受偿主体资格,导致《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使得承包人在承包地被征收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