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岩松 郭春雨 吉林村民黄德义私自建桥被判刑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6日,黄德义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该桥建起来后,黄和其家人曾连续三年给洮南市水利局共交过三万元管理费或罚款。对此,洮南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确认是否有此事,并称黄德义搭建的浮桥有安全隐患,因此被拆除。
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张奕丹 吉林洮南报道7月10日下午,吉林省洮南市洮儿河西岸,面对采访,黄德义表示“我没有罪”。他认为,搭建浮桥解决了当地部分村民绕行几十公里去河对面的问题,收取少量过桥费是为收回建桥成本,但从未有强制收费的情况。
前言:鲁班要感谢自己生在了旧社会,不然在新社会他会因为私自造桥,全家被抓判刑。中文:这事儿还要从2014年说起,黄德毅是一名当地教师,为了学生和自己出行方便与亲友共同建设了一座桥,桥用十三条铁皮船搭建,总投资超过十三万,而后为了方便相邻,对选择通过的村民路人和车辆,收取1-10元不等的过桥费,相比较绕路70公里来看,很多人还是更倾向于缴费过桥,他以为自己做的是好事,可以让出行的群众有多一种选择,但水利局明显不这样想,在桥建好的第二年,水利局就判定其“非法建桥”,判罚不是目的,目的是罚款,在随后的2015年和2016年两年里,黄德义选择每年给水利局交1万元“罚款”,以保证桥和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