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获悉,经研究决定,为保障平遥县社会经济发展,平遥县政府拟征收宁固镇宁固村、中都乡曹村等22个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2296.623亩,用于国道241线平遥香乐至沁源后沟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用地。
因为修路占了耕地,在农村是很常见的事情,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一样,补偿款的标准也不一样。基本案情:近日我们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咨询,家住安徽的刘先生2016年的时候接到了通知,因为修路要占用他家的3亩耕地,但是每年只能给2000元的补偿,连续给20年,刘先生觉得给的太少了,不同意签订合同,没想到这个时候村委会找到了他,表示如果不签订合同,村委会就要把耕地的使用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