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法制报】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最新通知,公布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调整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在2025年,各类假期的规定及相关待遇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重视,假期政策的变化逐渐反映出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愈加重视。这篇文章将详细解读各类假期的规定与相应的待遇,希望为大家提供清晰的信息参考。
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