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对于消防车道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0.4 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的通达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要附属道路至少应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0m;
建筑层数不应大于18层、停车位按1.2辆/户设置、电梯内设置电动自行车检测装置……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宜居住宅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共分7章,2023年3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省内城镇新建商品住宅的建设、维护。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5.0.5、5.0.6、6.0.1、6.0.3、6.0.5、7.0.1、7.0.2、7.0.4、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北京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必然要求,是超大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近期,第三届北京城市更新论坛召开,表彰了入选2024年北京城市更新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的14项最佳实践和24项优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