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苑】光明日报记者靳昊整理●案情:面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顾女士十分郁闷。顾女士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员工。2022年4月,公司突然以顾女士2021年期间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女职工怀孕导致的入职纠纷。2023年6月,严女士收到一家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告知她应聘上了财务主管的岗位,除写明薪资、报到时间等信息外,通知还要求严女士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该检查通常用来诊断是否怀孕。
近日,“女子入职一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的话题登上热搜。南京市民陈女士入职一家单位,不到两个月就被开除,单位给出的理由是,陈女士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可陈女士却觉得,单位是故意找茬,于是将单位告上了法院。法院调查后发现,双方纠纷背后,还真有隐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1年12月,南京的陈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然而2个月后,陈女士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称其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认为单位故意辞退自己,原因是自己在入职后1个月查出身孕。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2023年3月,在某建筑公司上班的杨女士在明确告知公司其怀孕4个月的情况下,仍被公司辞退,无奈之下她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杨女士和与她有类似遭遇的女性此后的命运如何?
3·8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3月7日,南都记者注意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案例,东莞中院二审判决涉事公司除了向当事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外,还应赔偿产假工资损失及哺乳期工资损失,合共约6.8万元。
女职工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近10年,因怀孕被从管理岗位调整至体力劳动岗位,甚至还被要求搬运重物。4月15日,在最高检第四十四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史可讲述了一起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案件。
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实名维权视频称自己在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恶意降职调岗且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她决定向妇联求助妇联将该线索移送至检察院……怀上“二宝”却被公司降职调岗张慧(化名)称,自己是名二胎高龄孕妇,几年前,她的大儿子不幸患上脑瘤,让她一度陷入绝望。
近日,话题#入职几个月怀孕拒绝调薪调岗被辞退##女子怀孕工资从6000降到3000#冲上热搜,引起网友热议。据了解,今年5月末,卢女士进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的贵州某餐饮管理公司工作。工作几个月,卢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向公司做了汇报,之后公司对其进行调薪调岗。
职场女性往往会面临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因此而遭受就业歧视或不公平待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处于上述“三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家璇女职工怀孕后就被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雇,是合法解雇,还是被故意“找茬”?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了一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一起案例中,一名女教师在孕期遭学校解雇。
去年3月,36岁斗鱼女员工丁女士因请假保胎遭辞退之事,曾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近日,南都记者独家获悉,法院二审判决支持了丁女士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随后,丁女士根据公司发送的到岗通知到公司上班,但双方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到6月10日哺乳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