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0月17日,据广西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发布信息显示,10月16日至10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向公众征求意见。
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个部门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宁市通过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优化购房入学模式等,更好满足民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4月10日,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消息,南宁市不动产登记将推出两项便民改革措施!二手房买卖手续将从6项缩减为1项;收房后供水、供电、燃气、广电、通讯运营商等公共服务开通、过户手续,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联动办理。
需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按同地段同类存量房平均交易价20%缴纳相关价款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5月6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限价房普通商品房转完全产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限价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限
以前买卖二手房,需要把贷款还清才能交易过户,整个流程环节需先行筹集还款资金、交易流程多且时间周期长。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大家以后买卖房子就方便多了。此前报道链接:最新明确!
新京报讯 据《广西日报》消息,6月17日,南宁市房地产业协会、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南宁市邕有家科技有限公司三方联合开展南宁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6月25日,商品房“以旧换新”的利好到位。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房屋套数该如何认定?……新修订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缴存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南宁 视觉中国 资料图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购房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4月1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修订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施行,有效期5年。新修订的版本有哪些变化?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套数认定政策、配售型保障住房贷款的政策、最高贷款额度的政策都是调整后的亮点。
自5月17日,央行接连发布三项事关房贷的新政策后,各地落地和执行相关细则的步伐逐渐加快。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获悉,5月23日,该行根据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指导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面取消广西各地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9月1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2023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余额,作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