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原标题:聚焦女职工加强生育保护、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的诉求,代表委员呼吁——(引题)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筑牢权益保障防线(主题)中工网北京3月7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郝赫 陈晓燕)“女职工权益保障领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有必要根据新修订的妇
编者按:职场女性在求职面试和具体工作中可能面临诸多不公平待遇,其中很多涉嫌违法。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本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希望广大女性拿起法律武器,勇敢打破职场“隐形天花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省长叶建春签署第25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7件和修改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根据新版《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终止,正常分娩的,休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产假九十八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六十天调整到九十天。
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结婚生子往往是许多人会经历的重要阶段当新生命的曙光初现喜悦之余生育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你对生育休假制度了解吗?我国确立生育休假制度,保障“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益。小美孕期的女职工享有哪些休假权益呢?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