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记功奖励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 〔2018〕 4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
各市州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省直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