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任职超10年必须交流记者今天(12月1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称,力争在3至5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为义务教育均衡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敬照)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该市将开展校长教师异校交流轮岗工作。该市要求,2014—2015学年,新增各类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5%。
辽宁省大连市教育局日前印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梁艳燕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已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原则上要在区域内进行交流轮岗;
北京市在推动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上,正使出25年来从未有过的政策力度。在8月25日北京市教育“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新学期,北京市将大比例促进干部教师交流轮岗。
6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针对加快校际均衡发展,明确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明确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深化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宋凌燕 刘嫚 发自北京 7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综合改革司司长刘自成表示,为实现到2035年全国绝大多数县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部将重点从五个方面推进工作。
大皖新闻讯7月27日,合肥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宁波鄞州启动义务段校长教师交流重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史望颖)记者近日从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获悉,该区将启动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规定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必须轮岗交流,涉及全区所有104所义务段公办学校。
通知显示,各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本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0%,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当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