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一位于大学路以南,赵庄社区耕地以西,赵庄社区耕地以北,赵庄社区耕地以东。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