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发展,网络主播成为新兴的热门职业,那么主播们属于“打工人”吗?他们与合作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4月10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
网络直播的爆火离不开主播和经纪公司的协同合作,但有的经纪公司为了谋取高额收益,无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主播进行擦边、搞暧昧等低俗、庸俗直播行为,而一旦主播拒绝,便会遭经纪公司警告乃至解约并索赔高额违约金。
几十个小小的公寓间每天都有人离开,很快又有新人进来。近年来,直播行业一夜暴富的神话每天都在流传,吸引着无数普通人跃入其中,据官方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我国网络表演行业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1.5亿个。
来自安徽某高校表演系的罗莉刚成年就站在了“云端”——拿3个月租房补贴,拥有免费直播设备,成为某直播平台舞蹈区头部主播,某大公会也向她抛出“橄榄枝”。“跳跳舞,钱就来了,不用问爸妈要生活费,那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
23岁的孙某系周村区北郊镇居民,2024年1月15日,孙某与淄博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主播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孙某系该公司女主播,公司为孙某提供演艺规划、培训和形象策划等服务;孙某每月直播时间不得少于156个小时,每天开播6小时以上为一个有效天数;同时还对收益分
据微信公众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成为“老赖”被法院曝光,女主播吴某在直播谈论此事时不仅傲慢嚣张且谎话连篇。如称法院对其失信曝光是与申请执行人串通针对她个人,诬蔑小编们收了钱在“壹法中山”抖音号上只曝光了她。
原标题:保底费、签约费暗藏玄机(引题)一些大学生兼职做主播 小心踩进签约坑(主题)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雷 记者 雷宇走进直播间想兼职的大学生,却因合同纠纷被索要高额违约金,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当事人。保底费、签约费中暗藏哪些玄机?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来源:大河报 某传媒公司与段某签订了3年期限的合同,段某在指定平台进行音视频直播。其间,公司要求段某与观众进行暧昧聊天,段某则认为其已婚,觉得暧昧行为不道德便拒绝。段某停播后被公司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约并索赔违约金10万元等。
走进直播间想赚生活费的大学生,却因合同纠纷“被套牢”,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当事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长期关注新就业形态问题。他认为,这些直播公司诉讼或提起仲裁的依据是他们与主播签订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在当今社会,每个人都有一个想要当主播当网红实现自己月入过万乃至十万的梦想,但是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功当上一名主播或者网红的,因为在主播行业也存在着很多辛酸和苦楚,甚至是一不小心就会违约,真正陷入一个协议陷阱,输的是一无所有。
2021年1月,b文化传媒公司与黄某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双方签约之日起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甲方即为乙方提供演绎平台,并根据第三方公司需求负责对乙方进行包装、推广宣传,并约定乙方按时收取薪资,但要求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有或有权开播的平台上担任主播,如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演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