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可以,把我转给你的钱和首饰还回来。”男子乐某(化名)坚持要求。女子丁某(化名)愤怒回道:“全都不还!”居住在坪山区的乐某和丁某分手后因“恋爱期间转账、花费与礼物怎么还”的问题产生矛盾,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报警后,该案被委托至辖区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调解。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额彩礼问题凸显,社会公众对彩礼纠纷也比较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男女双方举办婚礼,并未办理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最终分手。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约财产而引发的纠纷,原、被告双方依据地方风俗举办酒席之后,在共同生活时发现三观上存在分歧,原告吉某向被告符某表示无法缔结婚姻关系,便向符某主张返还彩礼,但被拒绝,遂成讼。
七夕将至,很多恋人互赠礼物传递爱意。赠礼特别是巨额财物,分手后能主张返还吗?就此类案件中双方产生的争议问题,北京一中院法官予以详解。一次聚会上,张斌(化名)对晓晴(化名)一见钟情,便主动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交流。
领证前,小艳因大刚出轨提出分手并拒退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实践中,中国素有彩礼风俗。在现代,彩礼依然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种彩礼在婚前给付后,如果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多会要求返还。如果双方离婚的,也发生彩礼问题要求返还的情形。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哪些标准和条件来决定是否支持当事人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返还之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