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9日讯(记者 刘佳)近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非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
11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科技局、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文旅局、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太原市体育局、太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中
事件:2月8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首次将校外培训管理上升为行政法规,在过往政策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机构经营条件、审批步骤、培训时间、收费定价、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内容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在推进依法管理的同时,正视家长合理培训需求,其中:明确界定校外培训概念:《条例》第2条明确将校外培训界定为“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此定义主要是排除亲朋之间无偿的或非经常性的辅导,治理对象仍重点集中于隐形的非合规机构。
一、中小学生“减负”专项治理针对超前、超纲、应试等违规校外培训给学生及家长带来过重负担的问题,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于2018年2月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简称“
2021年8月23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持续规范长春市校外培训,发布了通知,共有10项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京)为持续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今天,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温馨提醒。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1月15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告知书详情如下↓↓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告知书全省中小学生家长:2025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云南省教育厅提醒广大家长: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