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建筑物向外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都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据新华社太原5月16日电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规定提出,在图书馆、超市、公园、电梯轿厢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且拒不清除痰渍的,将处以一百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中国网财经5月13日讯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北京市近日发布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条例指出,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三)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四)其他影响市容环境
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文明办获悉,《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通过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公民如多次实施不文明行为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日前,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等不文明行为均明确了法律责任,最高可处25元罚款。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规定提出,在图书馆、超市、公园、电梯轿厢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且拒不清除痰渍的,将处以一百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15日,山西省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另外,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政处罚记录制度,依法将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可以公开曝光。
随地吐痰陋习由来已久,既不卫生也不文明,人们对此深恶痛绝,却又屡禁不止。5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自6月1日施行。
央视新闻客户端5月16日消息,5月15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以达到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陋习,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高公民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健康卫生的公共环境,保障公民身体
今年6月1日起,山西随地吐痰要罚款了!5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陋习,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高公民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健康卫生的公共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