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辽宁省司法厅公布《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接受培训学生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对学习项目与内容、学习形式与时限、收费项目与标准、退费办法与程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管理,本月,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共同研制印发了《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就《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司法厅立法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就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培训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双减”攻坚战,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我市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5月14日,辽宁省司法厅就《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做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工作,辽宁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将制定《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
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近期印发《辽宁省校外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指引》,要求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资金监管范围,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工作指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可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预收费资金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来源:朝阳日报】2025年中小学寒假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12月25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从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丰富假期生活、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做好中小学寒假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