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开始实施“醉驾处罚新规”,醉驾入刑在我国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民众最关注的是此次《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明确了,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6日首次发布醉驾处罚新规实施以来的办案数据。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今年1月至6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同比下降38.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从2019年起,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及人民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占比首次超越盗窃罪,位居第一。其中,绝大多部分是醉酒危险驾驶犯罪。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虽然醉驾案件其最高量刑幅度在拘役六个月内,但“自由是无价的”,哪怕是多关一天对当事人而言亦是莫大损失,同时对于是否涉及刑事犯罪、还是行政处罚等,有着天壤之别,且与当事人及其直系近亲属息息相关,如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军,资质审查、资格考试等,足见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法理上,任何一个犯罪都必须有四个方面的构成: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本文,想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探讨醉驾入刑。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分为两大类: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醉驾入刑十年有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口号早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人管不住嘴引发悲剧不仅将自身安全置之度外还牵连无辜的路人、亲人朋友本文为您介绍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人判定酒驾、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并了解酒驾需要付出的法律成本 纪律成本经济成本 家庭成本案情简介某日晚间,某交通支队在执行
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如果车主明知他人饮酒,仍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近日,湖北警方在查处一起酒驾案件时,不仅酒驾当事人受到了处罚,未开车的肇事车车主同样也被警方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是如何认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