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义务,对于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有义务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有部分员工为“提高收入”,而向用人单位提出不扣缴自己应承担社保费用,并要求将单位应缴社保费用以社保补贴的方式支付给劳动者。
最近有HR同行问到我,公司招了几个附近村子里的大姐在食堂做保洁员,但是办理入职的时候大姐们提出自愿放弃社保,HR同行因为入职不久经验较少,就向我寻求帮助,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在每家单位都会遇到,现汇总解释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