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继续教育能够及时掌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知识和“四新技术”等,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大纲》。
为巩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破解基层、企业反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难题,近日,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国家规定了10个作业类别为特种作业,分别为以下10种:1、电工作业。劳动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然后才能从事特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过有关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或者驾驶执照后,才准予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