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在应急管理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表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就是要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其中第五条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3月4日,中央一台播放了《今日说法》 两会特别节目“明察暗访促安全”,节目明确提出:目前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背后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在两会期间发布这个特别节目也是对后期事故处理的一个导向和确认,发生事故首抓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判刑,要从严从重并加大媒体曝光!
2022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乐兵1月24日15时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委省政府全力投入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迅速调度高水平专家救治伤员,“一对一”安抚家属,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