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上是姐姐的名字,但弟弟死亡,房屋由母亲丁某继承。房产证上的名字却不一定就是“房主”,这是为什么?近日,苏州中院二审审结该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继承纠纷案,判决认定涉案产权证上为“张女士”的房屋实际属张先生所有,由母亲丁某继承。张女士和张先生是姐弟关系。
这是我们小区一个业主碰到的麻烦 各位网友碰到这个问题吗?!他们就只有一套住房 三代同堂 ,但是因为户主名字不是小孩的父母,所以附近的北雅中学不让小孩入学,这可是关系很大的问题!事实上,北雅中学是可接受清水二小的学生的,只要孩子成绩好,又在二小读书,义务教育分配也在北雅。
但是需要进行明确的是房屋的权利人并不代表一定是户主,那么到底是不是只有户主才能进行确权呢? 一、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吗 房屋物权登记的效力,是一种推定效力,即推定登记的物权人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在该房屋物权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时,可以推翻
最近,在盘点各校人户一致情况的时候,有个案例让我们不禁再次感慨:现在娃们上学其实是在考验家长们对升学政策掌握到不到位啊!案例是这样的:孩子和妈妈是上海户口,爸爸不是,户主是孩子的妈妈,但房产证上只写了爸爸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