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写于1920年7月,是鲁迅小说中最早集中刻画封建社会中劳动妇女悲剧命运的短篇小说。他们“热心”帮单四嫂子置办丧事,为了替她借钱备饭,甚至把她家的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都拿去作抵押,她仅有的一副银耳环和一支裹金的银簪也不得不交给别人代买棺木。
鲁迅的《明天》写于1919年,当时农村经济凋敝,封建氛围浓厚,小说反映深刻的社会主题。故事中,单四嫂子独自带着宝儿辛苦度日,孤儿寡母在寒夜里相伴纺棉纱,万籁寂静下的吱吱呀呀虽少不了凄凉,但总有些温暖,那是人间的烟火气。
夜晚,整个镇子只有两家亮着灯,一家象征富人阶层的酒店,一家象征穷苦的破屋,两个亮着的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此同时,阐述了,酒店亮着灯是男人们在喝酒,而隔壁亮着灯的单四嫂子守寡织着布养娃,并且,孩子病了。
——鲁迅《狂人日记》图片来自网络《明天》是鲁迅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然而,在读过《狂人日记》之后,才知道,《明天》是对《狂人日记》中关于"吃人"最好的阐述与揭露,而被吃的,还是一个三岁的无辜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