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会同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进新时代全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逝有所安”作出部署。
缴纳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除了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外,去世后还能给子女留下一笔钱,这笔钱就是遗属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遗属待遇分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那么具体能领多少钱呢?
今天,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按照民政部部署,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南京市高淳区、无锡市惠山区、徐州新沂市、苏州张家港市、南通如皋市、连云港市赣榆区、淮安市涟水县、盐城市滨海县、扬州高邮市、镇江市丹徒区、泰州市姜堰区、宿迁市宿豫区等12个县为全省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县。
记者从4月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对殡葬设施规划和建设、遗体和骨灰处理、殡葬服务管理、丧事活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规定,保障群众“逝有所安”。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又到一年请明时。记者近日在镇江、扬州、南京等地采访发现,殡葬改革逐渐深入人心,各地为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创新推进林地和公益性生态安葬地复合利用,寻找绿色生态殡葬新路径。为国家省地、为家庭省钱、让亲情延续的生态葬正被越来越多人所接受。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全省各地迎来祭祖扫墓高峰,迎着渐暖的春风,人们走进陵园,捧一束鲜花,诉一份思念。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明确,今后江苏要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给,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力解群众“后顾之忧”。
4月4日是清明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3月25日至27日,清明节前夕,现代快报记者在徐州、连云港、扬州等地走访发现,以人文生态、公益惠民为导向,江苏各地都在鼓励和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大力营造文明丧葬新风。
祭祀时节,熟悉的“要求”又来了。近日,江苏南通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摒弃丧葬陋俗,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城市环境,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扬子晚报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盛敏峥 记者 董婉愉)研究编制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省域试点等。在今天召开的江苏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发布了2025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