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村民自建住房及其管理,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加强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管理。
编者按: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统一部署,河南省住建厅编制印发了《河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细则》等多个文件,并正牵头指导各地下大力气开展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月13日,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刘晓文指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要财产,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乡镇政府主体地位,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不但“有人管”,而且能管得住、管得好;
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周口网络问政平台我为群众办实事网友14344689487在周口网络问政平台留言:他是淮阳区临蔡镇各堂村人,有两个兄弟,共同住在一个院子里共八口人,小孩逐渐长大,已不够住了,需要另建新房。
#长文创作激励计划#近日来,多省宅基地主动退出政策引发热议。安徽凤阳出台政策,主动退出宅基地奖五万。作为河南农业大省,也是宅基地问题最多的省份,也难免感到担忧,河南宅地基政策将会如何实施?农民担忧的几个问题:①农民能不能保住祖宅?②孩子能不能继承祖宅?
近年来,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把农村住房改造工作作为住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县深入推进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常态化开展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建立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农村特殊群体坚守住房保障底线。拓宽整治广度,全面排查为农村住房安全定基保效。
农村房屋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办法》所指的农村房屋包括两类:农村自建低层住房,指村民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三层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