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省公安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其中要求,措施出台明确了: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或者就业地落户,允许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
本报记者 张芗逸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当前,多地致力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
今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新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全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调整本市房产落户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本市行政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今天(31日),厦门市制定并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落户降低年龄要求,由原先的年龄45周岁以下调整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福建厦门发布通知,调整房产落户政策,以促进厦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业内人士预计,后续购房落户政策或在更多城市中推广。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8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厦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8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今年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将户籍政策与房地产政策相结合,将落户条件放宽至“购房即可申请落户”。
【多地调整房产落户政策 提升购房者积极性】财联社10月17日电,当前,多地致力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除成都外,长沙、厦门、苏州等多地也已将落户条件放宽至“购房即可落户”。此外,沈阳、佛山等地还出台了租房落户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
8月19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