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部署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工作。《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1月15日,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对设置范围、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职称体系等提出了明确指引,将于2月20日正式实施。
为规范国家跳水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运动员、教练员入选和退出国家队以及参加国际综合和单项重要体育赛事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结合跳水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激发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建设高素质的体育教练员人才队伍,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编办、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厚植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现就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个人的成长经历,燕山大学本科毕业,理工科出身,专业通信工程,本来应该是一名标准的IT狗,跟体育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大学期间发现对本专业一点不感兴趣,挂科挂到差点被学校开除,英语四级考了五次才过,差点因此拿不到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