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部分子女提起继承诉讼要求继承分割登记在其他某子女名下的房产,该房屋是否属于父母的遗产?早在2002年,王老太夫妻购买了宝山区一户房屋,但该房屋并未登记在夫妻俩名下,而是挂名登记在儿子李二名下。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和我个人的理解,这套房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房产,虽然房产证是老人的儿子,但老人是具体出资人,这可以理解为一种馈赠方式,儿子死亡以后,老人可以改变馈赠对象或是收回自己使用,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这套房子应当归男方父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