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的罗先生反映称,自己2022年在海口龙华区八灶街滨海丽景二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期间,开发商以26万元的价格向他出租小区地下室人防区一车位,租期为10年。之后他质疑开发商此举违规便多次投诉,要求撤销协议并退还多收费用。
近日,河北唐山市民吴先生向央广网记者反映,2022年7月份左右,他在唐山市鑫都汇小区买了一套房,并又花费7.8万块钱“购买”了一个车位。半年后,其车位上却被喷上了“人防”两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防车位用于国防目的,应属国家所有。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花10万买了个车位,两年后发现是人防车位。近日,山东青岛的闫先生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居住的青岛李沧区绿地香颂小区2017年交房,2018年他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小区负二楼的车位。
合同暗藏猫腻,变相兜售人防车位,开发商在人防车位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上“打擦边球”,却坑苦了业主。“当时开发商直接打出了买房送车位的旗号,还签订了车位使用合同,使用期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相同,等于省了一个买车位的钱。”
小区车位充足,但物业和开发商“只售不租”,禁止未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车库。这是不少西安市民遇到的现实情况。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多位西安市民反映了他们所在小区存在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但不同辖区政府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复。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