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纠纷案件中如何确保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平衡父母与子女的利益?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两则典型案例,法官结合案例就离婚时父母能否约定轮流抚养子女和离婚后子女能否向不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我要上头条# #抚养费# #法院强制执行#近日,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被告男子被拘留7天后主动缴纳其拖欠的抚养费。自2021年至今,朱某先后两次申请强制执行连某支付抚养费,但其以没有能力为由一直拖延,逃避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沟通。
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钱先生因无法生育,与马女士婚后同意婚后她可以与别人生孩子。五年后双方矛盾频发,钱先生提出离婚但拒付孩子抚养费。庭审中,马女士认可了钱先生的说法,也同意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但坚决要求钱先生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感谢检察院支持起诉,全力帮我追回前夫拖欠的抚养费。”六一儿童节前,阿芳来到淳安县检察院,为办案检察官送上印有“为民办案暖人心,支持起诉解民忧”字样的锦旗,感谢检察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帮助其追索抚养费。阿芳实属不易。2011年,因夫妻感情不和,她与丈夫王某协议离婚。
基本案情张某(女)与李某(男)原系夫妻关系,在2009年生育一子,后因二人感情不和,2021年8月经鹿邑县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儿子小李由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在跟随张某生活期间,小李突发疾病,先后在郑州、南京等医院住院治疗,共计花去医疗费4万多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实习生 颜可盈 通讯员 孙红梅)离婚了,孩子由对方抚养,另一方是否就可以当甩手父亲或甩手母亲呢?7月26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庭向孩子父母宣读并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案情回顾王某与汤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女王某某(2021年5月出生)。2021年7月,王某、汤某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婚生女王某某随母亲汤某生活;王某每月向汤某支付王某某的生活费3000元直至王某某独立生活为止。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人了解其成长经历和家庭状况。“做好家庭教育,最主要是真正担负起父母职责,从平等的视角倾听孩子的需求。”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的家庭教育法治指导工作站,17岁女生小月(化名)妈妈的分享让在场的家长深受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