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启动“市场化解纷机制”,历时15天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为了公平起见,1996年,李某的外公外婆设立了一份遗嘱,写明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将这套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房产交由李某继承,并将遗嘱作了公证。
近日,市民郭文(化名)到广州公证处咨询,其丈夫生前认证注册经营一家网店,如今丈夫去世后,她想把网店经营主体变更为自己,希望公证处帮助解决。8月8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公证处获悉,公证处对涉事网店进行权属核查,核实被继承人的相关情况后,依法出具公证书,协助郭文顺利将网店过户到其名下。
这几天,一个帖子在网上热传——《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帖子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公证书是必不可少的凭证,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公证书到底有何用。据电信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配偶过世,另一方需要办理过户,直接带上死亡证明和结婚证等材料即可,可如果涉及子女与去世父母之间的过户,就需要携带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