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等情况不断增多,有的农民还把全家或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到了城里,很多进城农民都不再把种地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也不把土地作为生活依靠,有的把土地流转出去,有的把土地交给关系较近较好的人耕种。
李丹、李青与二人的母亲王彩霞在同一农业家庭户下,1995年,李丹、李青二人为进城打工,将自己的农村户口从母亲王彩霞的农业户口名下转到了父亲李东城的非农户口名下,变成了非农户口。之后村里土地延包时,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证》也载明了承包户主为王彩霞,人口为叁。
前几天,发表了一篇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文章,评论区里,大家都在关心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有部分农民的土地卖了,或者说部分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了,赔偿款已经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如果以后有机会调整土地,还会不会再分到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