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管理法赋予村民委员会这个集体经济组织对于集体土地进行管理和支配的重要手段。遇有类似旧城整体改造等涉及集体公共利益的,村委会可以在符合法定情形经过法定民主程序,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日前,三亚制定印发《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强化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规范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宅基地盘活利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盘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带动农村新业态,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土地是我国非常珍贵的资源,也是农民老百姓最基础的收入来源,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价的不断上涨,许多农村村民纷纷踏上了进城打工这条漫长之路,这导致许多农村村庄成了空心村,而部分经济条件较好一些的村民,也举家落户于城镇,又或是在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重新盖起了新房,村里留下的则是成片的老旧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