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在12月31日截止,你完成了吗?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1.我上个月换了新工作,之前已经享受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重新申报吗?答:需要重新申报。
政策背景2023年08月28日《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公布,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极目新闻记者 陈红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在2024年12月31日截止,税务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请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信息确认。对于最近有纳税人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键代入时,遇到的“贷款合同编号与其他年度不一致”问题,也给出了操作建议。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行中!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近期针对相关热点问题给出详细解答,对于“收到专项附加扣除超额/超比例填报提示提醒”的公众更是给出了周到明晰的操作攻略。不妨跟着周到君了解一二。
申税小微,我9月因为换工作了需要重新租房,合同也已经签好了,那我想问一下我的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应该要怎么操作啊?市民小杨申税小微这个简单,你先把你之前的住房租金租赁时期止修改成2023年8月,再重新填报一个新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好啦。
戳视频,看详情↓↓收到提醒短信别忽略,请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核对相关数据,切实维护好个人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